昨晚一口氣看完了東野圭吾的 “徬徨之刃,” 有些感想真是不吐不快。

東野圭吾最為人所熟知的作品應該是 “嫌疑犯X的獻身,” 依我和蘇小蓮閱推理小說無數的經驗, 這部作品的確是上乘之作, 其他如 “白夜行,” “惡意,” “偵探伽俐略” 等等作品, 也是十分精彩。(唉, 一談起推理小說就沒完沒了, 我還是另闢一篇來談好了。) 不過在他的作品之中, “手紙” 及 “徬徨之刃” 是他特意由不同角度來帶出社會議題。

“手紙” 是關於一個為了幫弟弟籌學費而闖入民宅的哥哥, 在被發現後失手殺人入獄, 弟弟背負著殺人犯親人的印記, 在各種偏見及歧視眼光下過生活, 對哥哥又愛又恨的心情…這是一部很少數從加害人及其親人的眼光來陳述故事的小說。而 “徬徨之刃” 正好相反, 在小說中, 一個因為相依為命的女兒被不良少年強暴死掉, 而傷痛欲絕的父親, 決心為女兒復仇…。東野圭吾想讓讀者思考的是日本法律對於未成年犯罪的寬容及保護, 對受害者家屬而言, 代表的是永遠也無法伸張的正義。

看這本書的心情是很悲痛的, 雖是小說, 但你我都知道, 這些是確確實實會在我們生活中發生的事。我記得之前曾在一個部落格中讀到一起日本發生的社會案件, 好像是一個少年闖入民宅強暴並殺害年輕女主人, 並在她面前將才幾個月大的嬰兒摔死, 悲痛的丈夫為了替無辜受害的妻兒出頭, 鑽研法律並成立受害人權協會之類的…可惜我現在找不到那個連結, 但當初看那則新聞的震撼現在都還記得, 那是個很堅強的年輕丈夫, 為了可憐受害的妻兒到處奔走, 也為了他一輩子只能在夢中想念的原本幸福生活, 引起很多人的共鳴及開始對受害者人權重視。

在台灣, 每天翻開報紙都是數也數不盡的社會案件, 有些罪犯真是兇殘冷血至極, 這些人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, 最該得到的, 就是死刑, 不是嗎? 我真不懂一些自以為高尚的人權團體在搞什麼, 沒錯, 加害人是有人權, 但受害者呢? 他們生存的權利就活該被剝奪嗎? 受害者的家人呢? 這些陷入絕望傷痛的親人, 午夜夢迴只能想著被殘忍虐待殺害的至愛痛哭, 一輩子都帶著巨大的陰影想努力活下去…如果我們的法律無法保護這些傷心人, 請問法律要用來幹嘛? 人權團體說, 就算剝奪那些犯罪者的生命, 也無法改變什麼, 不如讓他們有機會真心悔改, 才是對社會有益…放屁!!!! 就算判處死刑無法喚回已逝的生命, 至少對受害者家屬算是個交代, 真的, 只能算是很勉強的交代了, 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, 社會的公平正義在那? 我個人認為, 即使有極少數罪犯真心悔改, 但為他犯的錯誤付出代價是應該的, 尤其是一些天理不容的重罪, 悔改算什麼? 就算他們如人權團體所說, 一生受良心苛責, 一點也不好過, 我還是想說, 至少他還有條命, 受害者卻沒有機會了! 身為納稅人, 我恨透了要繳納稅金養這些如陳金火之流的人渣, ×的, 我付的錢不能用在更有意義的事上嗎?

就這麼巧, 剛剛蘇小蓮寄了一個連結給我: 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09/06/04/deathsentence, 這是他很欣賞的朱學恆部落格, 也正好提到了受害者人權的議題。他裡面提到的兩個例子, 第二個例子中的受害者是我高中同校同學。我跟她並不很熟, 但依悉記得她文靜的模樣。當初事情發生時, 我看到社會新聞, 覺得名字好熟, 但沒有特別多想, 只是很為受害者可憐, 也覺得兇手未免太狠了。後來跟高中同學佳芬聯絡, 發現居然是我認識的人, 差點沒嚇呆, 也還記得, 佳芬說她當初看到新聞, 不可置信地打電話給何佳燕家裡, 她家人靜默一陣, 黯然承認…佳芬在述說這事時, 還是忍不住哭了出來, 我想到何佳燕父母的哀痛逾恆, 也紅了眼眶。

想想, 人家一個乖巧上進的好女兒, 明明有大好人生在等她, 卻死得如此淒慘, 教親人怎麼活下去? 想到女兒死前的痛苦及驚恐, 父母能不心如刀割嗎? 這種傷口永遠也好不了! 而那奪走何佳燕生命的人渣, 還有人幫他講話, 說他罪不致死…%@#&*! 說真的, 如果這個社會這個法律無法為受害者伸張正義, 如果我是“徬徨之刃”中無助又憤怒的父親, 明知兇手惡質而法律卻無法好好制裁他, 那我也會走上相同的路, 我會自己想辦法幹掉兇手, 即使要賠上自己的性命。

誠如朱阿宅所言, 人權團體有權表達他們的聲音, 但我在此也想大聲說出我的意見: 我支持死刑, 而且定讞者盡快行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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